發布時間:2024-4-11 分類: 電商動態
在年底“ldquo;雙11”,“雙12“rdquo;和其他電子商務“ldquo;大促銷”離我們越來越近了。今年,電子商務“大促”,如果再次出現,“預售不享7天無理由退貨”。 “禮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將予以遏制。國家工商總局昨天發布了《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從10月1日起,電子商務平臺將進行集中推廣活動,如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可予以調查。
根據《規定》,網絡集中促銷是指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的業務活動,即互聯網上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運營商,通過提供優惠條件提供商品銷售或提供服務。
其中,作為集中推廣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臺應在促銷期和發布期間記錄并保存其平臺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的內容。同時,交易平臺需要檢查和監控在線商家的促銷活動。如果發現商家違反了法律法規,他們可以停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并進行宣傳。
對于之前的“雙11”,已經有一些商店預售商品沒有質量問題無法退換,并且得到了交易平臺等的支持,這次《規定》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可能不采用格式條款設定存款不可退還,預售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不言自明的商品完好無損,增加退貨條件等。不包括或限制消費者權益,減少或免除經營者的責任,增加消費者的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同時,《規定》還明確禁止虛擬交易量,營業額,虛假贊譽,并刪除促銷中的不良評論,并澄清違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和網店商家將是因此受到懲罰。如果商家已經改變了發行優惠券,積分,優惠券等的方式和時間限制,則還需要尋求消費者意見,除非這些改變有益于消費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