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1-26 分類: 電商動態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昨天正式實施。這是20年來廣告法的第一次修訂。它被稱為“歷史上最嚴格的”,懲罰規模已經動搖了整個廣告圈。商家在一夜之間撤銷廣告,拍打血液來復制文案的案例無處不在。各種限制詞已被禁止并被迫使用小編; “善于違反廣告法”,相反,在這方面,市工商局表示,此聲明作為廣告也涉嫌違法。
市工商查處首個違法廣告
昨天,由于藥店有大量廣告,包括由陳寶國等名人認可的紅毛醫藥酒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天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衡山路有限公司。這也是上海工商局自新廣告法實施以來涉嫌非法廣告的第一起案件。
記者在太田藥房看到,玻璃門等地都貼有紅毛藥酒的廣告,屬于藥品。根據新廣告法第16條,醫療,制藥和醫療器械廣告不得使用廣告發言人進行推薦或認證。否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該廣告停止發布,并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不超過3次;如果廣告費不能計算或明顯偏低,則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南京路違法廣告都撤了
上月20日,記者跟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南京路步行街進行預警檢查。結果發現,許多商店和藥店廣告牌違反了“新法”的情況。
在華美藥房的入口處,“紅毛藥酒”的廣告是陳寶國的代言人;在第一家醫療商店二樓發布了西門子助聽器廣告,孫浩發表了講話;在寶大祥青少年兒童購物中心,兩個在一個品牌兒童服裝店的門口,它是參加“爸爸在哪里?”,這位受歡迎的兒童明星每天都是發言人。根據新的廣告法,這些認可被認為是“非法的”。
記者昨日再次訪問上述地點,發現以前涉嫌違反“新法”的廣告已被刪除。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執法人員表示,如果商家在9月1日正式實施新法律之前刪除這些非法廣告,將不會受到懲罰。
為避嫌公司通宵改文案
“新法”“官方實施也引起了廣告界的龍卷風,9月1日被視為分水嶺。據報道,由于反對新法律,過去兩天的大量廣告文案已經恢復。許多廣告文案未成年人絞盡腦汁并將副本修改為“吐血”。
一家互聯網公司的文案計劃表示,在8月31日修改該副本已經晚了。因為這次“新法律”嚴格禁止使用限制詞,例如“第一,最大,最好,第一,獨家,國家領導人“和其他條款不能使用,這給文案帶來了很大的麻煩,不要改變公司的副本是罕見的。 “昨天(8月31日)大量的‘文案狗’正在加班改變副本,甚至有些人想要。 ”為了不“踩雷”,有一小部分無奈的嘲笑,描述好的一面可以用“違反廣告法”而不是。如“東半球最好的手機”可以改為“手機足以違反廣告法,風格帥氣且沒有朋友,價格優惠是不允許說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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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到違反廣告法”用于廣告詞也涉嫌違法
這種被稱為“歷史上最嚴格”的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先進”,“最少”和其他極端條款,并提高相關處罰。強度將從以前一次性三次到第一次,罰款不低于20萬元但不超過100萬元。如果情節嚴重,商店將直接關閉。
使用限制詞來處以20萬的罰款也導致了很多嘲笑,許多撰稿人都制造了“善于違反廣告法”等表達方式。對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部主任應偉認為,廣告法并未禁止促銷,但“善于違反廣告法”是一種表達方式。不真實,不清楚和不清楚。如果這些副本是作為一個朋友圈的圖片或一個文案的副本出版的,那就沒有問題;但如果作為廣告發布,可能會涉嫌違反廣告法。廣告法已實施20年。許多企業和媒體都根據過去的法律養成了習慣。應盡快理解新廣告法的變化。工商部門還將在下一步加強培訓和宣傳。
[這些宣傳涉嫌違法]
“驅車20分鐘到機場”不能用
在新的廣告法中,還對房地產廣告施加了限制。法規明確規定房屋信息應當真實,區域內應標明建筑面積或建筑面積,不得含有增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不得用于運輸,商業,文化和教育設施以及其他政府規劃或建設條件。誤導性的宣傳。比如“開車20分鐘到機場”;這個名詞不能用,很多公司對房地產做廣告都不平靜,顯然靠近地鐵,學校也說不出來。一家為房地產公司做廣告的廣告公司給出了一個示范:“不要看廣告。只需在地鐵上看幾行看房子,腿就不會斷裂。 ”的
童星頻亮相宣傳推薦品牌
新法的實施受到大明星和小明星的極大影響,并且認可不再像以前那樣肆無忌憚。
以前,明星廣告勢不可擋,兒童明星也經常出現。例如,如果你想旅行,基米拿出他的手機教你去旅游網絡;他的身體很臟,王世玲為你準備了沐浴露;選擇童裝,每天推薦一個品牌… …現在,新廣告法律規定10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能不會說話。一方面,這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獨立的兒童明星判斷事物的能力。在這方面,網友們戲弄,孩子們,終于可以去學習了!
男星不能代言女性用品
還有男性明星如王東成,羅志祥,陳柏林等,因為代言女性的衛生巾,衛生棉條等,被戲稱為“大懦夫”,并在新廣告實施后法律,“大懦夫”再次是河流和湖泊很難看到。因為新法律規定廣告發言人不得認可未售出或未經承認的服務。
與此同時,新法律也對名人代言承擔了法律責任,規定名人代言不能只是收錢而不負責任。只要名人代言是虛假廣告,它也承擔連帶責任。
手機APP也納入廣告監管
新法實施后,對公眾有限制。如果您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和其他平臺上發布廣告,則有限制。
新《廣告法》規定,無論單位或自然人是否收取費用,只要其直接或間接介紹其所宣傳的商品或服務,即構成廣告行為。如果發布的廣告是假的并且欺騙并誤導消費者,廣告商可以成為索賠人。
“收到微信紅包的朋友,請幫我轉發廣告。 ”張小姐經常在微信群中看到“紅包轉發”的信息,抓住紅包后會很容易在朋友圈中前進。但是,從9月1日開始,為了幫助轉發廣告,有必要“三思而后行”,因為新法律明確規定自然人也必須在媒體廣告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網站,甚至手機APP平臺都包含在互聯網廣告的范圍內。如果轉發廣告是非法的,則出版商也應負責。
晨報記者李曉明實習生張素友李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