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5-4 分類: 電商動態
摘要:新浪訴菲尼克斯案。在超級直播視頻直播版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中,新浪訴訟中的索賠金額為1000萬,但法院確定的最終賠償金額僅為50萬。
文/李俊輝
“ 500000&rdquo ;.
它相當于案件受理費的六倍,但只有5%的新浪訴鳳凰網盜版侵權索賠金額為1000萬,這是版權法規定作品被侵權但無法確認的最高賠償限額。 。
前幾天,新浪訴菲尼克斯。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朝陽法院”)首次發布超級直播視頻現場版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
朝陽法院發現,樂視和鳳凰網以合作的方式侵犯了新浪在案件所涉及的場景中的版權,并決定鳳凰網停止播放涉及該事件的超級體育視頻。案件,公開道歉,并賠償新浪50萬經濟損失。
判決有兩點需要注意:首先,法庭首先判斷該事件的網絡直播構成了“游戲場景”;第二,盡管新浪的賠償要求高達1000萬,但法院的最終裁決只有50萬。
然后,該活動的網絡直播構成了“事件的圖片”,為什么它是法院裁判的進展?為什么新浪僅要求賠償500,000美元?
現狀:賽事視頻是否構成作品存爭議
如今,廣播游戲的權利已成為大多數體育賽事組織的最大收入來源。例如,在奧運會期間,廣播費收入占活動總收入的50%以上。
在中國,包括樂視,騰訊,搜狐等主流視頻網站,每年,商業體育賽事的版權投資都以數十億美元計算。
然而,令人尷尬的是,盡管該活動的廣播,特別是該活動的網上直播已經變得非常受歡迎,但在司法部門,對網絡直播的權利的識別和保護卻略有滯后。
在倫敦奧運會期間,一家名為“北京我愛聊天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的公司制作并發布了Android手機應用程序“TV Powder”,Android手機用戶可以在下載后實時觀看CCTV的直播。安裝客戶端。倫敦奧運會計劃隨后被中央電視臺國際法院起訴。
然而,在案件的第二個案件中,法院認為,CCTV5和其他電視頻道播放的體育比賽并非旨在展示文學藝術或科學美學,也不構成版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顯然,在這種情況下,法院認為特定視頻是否構成作品的關鍵在于相關內容是否旨在展示特定領域的美。如果未顯示目標,則特定視頻將不構成作品。 。這意味著法院不認為事件視頻是“創造”的結果。
在CCTV.com,法院認為電影制片人在拍攝過程中并不占主導地位。游戲過程的控制,拍攝內容的選擇,評論內容的安排,以及在位置設置,鏡頭選擇和編輯參與方面,根據他們的意愿可以做出的選擇和表達是非常有限的。因此,2014年巴西世界杯由國際足聯播出并由中央電視臺播出。所體現的原創性不足以達到我國版權法以與電影制作類似的方式創作的作品的高度。
簡單地說,在這種情況下,盡管法院認為該事件的視頻包含了電影制片人的特定創作(敘述,字幕,特寫,配樂),但其創作的意愿的選擇和表達非常有限。原創性無法達到類似于電影制作方法所創造的作品的高度。
眾所周知,為了獲得版權法的保護,爭議的內容必須首先是版權法意義上的工作。但是,該活動的視頻是否可以構成作品,可以享有獨立完整的版權。在過去的訴訟結果中,答案是含糊不清甚至是消極的。
原因:視頻作品認定需突破認知“短板”
事實上,根據上述兩種情況的邏輯推理,手機用戶在街上用手機錄制的事件視頻似乎不屬于“作品”,因為它可能與“工作”相同。事件視頻,沒有“創造”。 ;,只有實時記錄,如果記者或公眾用文字記錄,則會構成文字工作。
這顯然突破了公眾的普遍看法。原因主要是因為法院認為“電影式創作的作品”是在“電影作品的混亂”,創作目的,過程或技巧的混亂中被捕獲的。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只有視頻是“電影作品和電影般的創作方法”和電影“,屬于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學等領域。字段,以獲得版權法。保護。
事實上,所有作品都是現實生活的反思,復制或虛擬轉換。在創作電影時,導演的創作或觀眾評判電影作品的質量。標準是“現實的”還是“真實的”是很重要的。說白了,好的電影作品應該是對現實世界的記錄或再現,而不是簡單的制作。
在回歸游戲的視頻中,對于不在現場的觀眾,該活動的視頻可以給他們“沉浸式”的感覺,加上解釋和編輯,這可以使觀眾看到許多觀眾看不到它。同時,事件的內容或事件結果的不可預測性,事件本身充滿了“戲劇性”,也使得事件視頻比普通作品更具觀賞性。
更重要的是,所有關于版權法的著作都無法判斷作品在完成或閱讀之前的結束,包括作者或讀者。從這個層面來看,該活動的視頻實際上是由活動組織者創建的作品,運動員參與活動以及電影制作人的實時編輯和編輯。
對于普通視頻,攝影師的視角不同,當時的自我反應也不同,因此同一事件的視頻拍攝者形成了獨特的視頻內容。所謂的“細節”本身就是一種創造。
正如我們不能否認文章下的每篇文章仍然是一個獨立的“作品”,無論是事件視頻還是其他視頻,在視頻,錄音或拍照后,作品都已完成。創建。
幸運的是,在新浪訴菲尼克斯案的情況下。超級直播視頻直播版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法院推翻了以往的看法。
朝陽法院認為,“選擇和安排活動錄像,形成新的觀看畫面無疑是一種創造性的作品,創作將產生不同選擇和不同作品的不同畫面。效果恰好反映了它的獨創性。也就是說,事件記錄形成的圖像構成了中國版權法對作品原創性的要求,應該被認定為“作品”。
追問:索賠千萬僅獲判賠50萬少不少?
在新浪訴鳳凰網的情況下,就超現場直播視頻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而言,新浪起訴書中的索賠金額為1000萬,但最終法院的裁決僅為50萬。
之所以只有500,000是因為500,000已經是版權法中的最高賠償限額,無法確認為損失或非法利潤。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著作權的權利,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實際損失的標準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進行計算。當他們無法確定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情節給予少于50萬元的賠償。”
以新浪訴鳳凰城為例。例如,新浪索賠1000萬,最后獎勵50萬。賠償金額僅為索賠額的5%。更重要的是,案件受理費高達8萬,新浪需要承擔4.5。 10,000,如果您扣除可能產生的法律費用,新浪將保護活動的實況視頻,收入可能不高。
在個案方面,新浪的獎項相對較高。在中央電視臺訴北京,我喜歡聊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倫敦奧運會的現場直播,央視只收到40萬賠償。
這實際上是限制版權所有者積極或主動權利保護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權利保護時間和經濟成本高,另一方面,權利收益不高,結果必須是自由放任或鼓勵各種侵權和盜版。 &rdquo ;.
版權所有者未高薪的原因是作品或版權的價值缺乏有效的評估方法。例如,在類似于盜版視頻的情況下,新浪或其他權利持有人的直播授權數量是否可被識別為被盜的損失金額或CCTV,LeTV的合同金額,優酷和其他權利人授權他人播放的是其他人盜版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金額?
然而,遺憾的是,當時在實踐中沒有明確的標準或判例。識別侵權人的非法收入更加困難。
在傳統的圖書侵權或盜版光盤侵權的情況下,其銷售可視為非法收入,而在網絡環境中,商業模式完全不同于傳統行業,大多采用用戶免費觀看模式,廣告收費并且對于特定的作品或者很難判斷某個事件的直播視頻的廣告收入。
從獲得視頻許可的視頻網站的角度來看,一個是視頻播放許可證的成本在增加,另一個是競爭對手盜版補償的長期低水平。
也許是時候澄清視頻盜版賠償的標準并增加非法盜版的成本。否則,長期損害將是最上游視頻作品的創作者,最終是整個視頻行業的創造力和熱情。
(李俊輝,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以來一直關注互聯網,電子商務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政策,法律和監管問題。電子郵件: 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眾號:lijunhui050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