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6-6 分類: 電商動態
最近,一些媒體披露,美國集團和其他O2O合作商家經常遇到食品安全和無牌分銷等問題。另一方面,美國代表團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關于相關的分銷資格,美國集團的外賣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提供更明確的規范。 “饑餓?”相關負責人回應南方日報,“饑餓?”是目前在線訂購平臺中唯一帶有相關許可證的O2O平臺。
易觀國際智庫分析師劉旭偉認為,分銷問題的曝光將促進相關政策的出臺,并向合格平臺發放分銷許可證。知名IT律師趙湛表示,沒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平臺有義務審查并負責進入餐飲業務。監管存在一定的滯后性。
配送監管細則待明確
中國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法規主要針對傳統餐館,對新興的外賣O2O平臺沒有明確的許可要求或特許經營方式。
在這方面,美國集團外賣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關于相關的分銷資格,美國集團的外賣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給出更明確的規范。” ;
記者審查了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上顯示美國集團外賣,家常菜和美美的大部分業務范圍均為互聯網技術,并且沒有與食品相關的分銷業務。只有“饑餓”的業務范圍是“饑餓”。包括食物循環。相比之下,麥當勞的商業信息清楚地表明存在“食品交付”。
“餓了嗎?”上述負責人表示,事實上,第三方在線訂購平臺仍然是一個新事物,并沒有明確的監督管理方法。
易觀智庫的分析師劉旭偉認為,O2O分銷問題的曝光無疑會促使有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但不會“一刀切”。首先,外賣市場不涉及作為特殊汽車出租車軟件的人身安全,監管不會快速響應。外賣市場不是很大。僅在過去兩年中,互聯網公司和大量資本進入,外賣市場的O2O市場迅速擴大。出現的問題也引起了公眾的注意,相關政策也沒有跟上。
加強對商家的審核追責
趙職業是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的知名IT律師和特約研究員,他認為,要明確外賣平臺與餐飲企業之間的關系,外賣O2O平臺是提供信息技術服務平臺,而餐飲企業需要獲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包括生產和生產食品和飲料和交付。
但是,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平臺方有義務審查并負責進入餐飲業務。在這方面,監管法存在一定的滯后性。趙湛還表示,除了監督自建物流系統外,還存在一定的漏洞和漏洞。去年,上海發布了“關于在線外賣平臺監督管理的意見”,外賣平臺需要加強對準入門商的管理。
記者了解到,中國已在食品衛生領域出臺了多項法律規定,但尚未實施。 2015年3月,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加強對糧食生產和經營的監管,并加強對網上食品交易的監管。 “在線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臺提供商應該使用真實姓名注冊他們的食品。它的食品安全責任”
易觀智庫的分析師劉旭偉指出,大部分O2O平臺的交付仍然是一個合作的業務人員,并且一些平臺已經建立了自己的物流團隊。分銷問題的曝光將促進相關政策的引入,并向合格的平臺發放分銷許可。南方日報記者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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